
“真心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矫社工给予我的帮助,让我能在执行社区矫正的期间尽量做到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
2月24日,社区矫正对象王先生把一面绣着“尽职尽责,真情助矫”的锦旗送给中山市南区司法所,表达对司法所在其矫正期间真情帮助的感谢之情。
王先生是一名个体营业者,经常需要出差到周边城市,刚入矫时担心因为需要执行社区矫正,导致个体户生意无法正常经营。南区司法所及社矫社工了解王先生的实际情况后,为其开展个性化矫正,向王先生解释社区矫正法中关于请假外出方面的内容,并且协助王先生办理经常性跨市(县)申请,在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的安排也充分考虑王先生的工作特性,经过一段时间,王先生顺利渡过执行社区矫正的过渡时期,直到服刑期满。
王先生只是中山市众多社区矫正对象中的一个缩影。王先生赠送锦旗的行为让南区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和社矫社工都为之鼓舞。在社区矫正管理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今日,南区司法所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及社矫社工将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作为依据,全面落实贯彻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竭力实施我国社会治理理念,实现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有机结合。
来源:社区矫正宣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