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元旦”期间本市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推进《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施行,交警和平支队加强中心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1月1日和2日,两天共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和未按规定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219起。

1月1日起《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正式施行,交警和平支队屯警路面,高压严管,开展中心区核心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连续组织集中日检行动,加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及未按规定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市民,日常出行应自觉遵守《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自我文明守法出行意识。(焦轩 刘希萍)
来源: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