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深圳市宝安区和光明新区从十月一日开始,未安装车牌的电动车,不允许进入小区。

同时,没有备案和没有车牌的电动车上路,将被罚200到2000元,另外还可以处3到15天拘留!!!
这样的力度可算是再次加强了,宝安区和光明新区是深圳全市范围实行电动车上牌最早的两个区。所以这次提升管理力度,也是从这两个区开始的。
对许多收入不高的人来说,其实电动车是非常方便的交通工具,但是我感觉吧,未上牌车辆不能上路是可以的,但是还不允许进出小区这个是不是稍微苛刻了?为什么那么多什么社区巡逻,城管的车,就能不挂牌到处跑呢?大家说对吧!
但是,既然政策已经出来了,大家还是赶紧上牌吧,要不然,后果很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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